政策法规
1、健全完善水行政执法队伍。江津市水政监察大队于1998年3月经江津市编委正式批准组建,现有水政监察人员13人,其中副局长兼任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,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,其余人员由各业务科室人员兼任,依照水利部颁布的《水政监察工作章程》履行“执法、收费、管理”三位一体的职能,经过两年多的执法实践,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水行政执法体系,水政监察能力明显增强,水利执法力度不断加大,社会威信日趋提高。
2、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。今年上半年,共调处水事纠纷15起,调处率95%,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件,查处率95%,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。
3、认真开展农机执法检查,规范了农机产品市场。开展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“3·15统一行动”活动和农机市场“打假”整治联合执法行动,共查处生产企业7家、经营企业68家、经营网点20多个,共查处不合格产品18台套,维护了农机消费教者的权益。
4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。我局重视驾驶员和车主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,并经常开展农用运输车的现场安全检查,重点加强了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的安全监理工作,上半年全年共报废车辆7辆,强制报废车辆5辆,没有发生安全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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